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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机广告:谁来请走客厅文化的“钉子户”

“这两天没有广告了。”北京某连锁家电卖场,长虹智能电视的销售人员肯定地说。关于智能电视开机广告的争议经过几日发酵,厂家已经在后台进行了“取消”操作。至于是暂时还是常态,销售人员表示不知情,一切“要看厂家”。在她看来,该品牌的开机广告都是些化妆品和车,时间不长,顾客并没有很介意。

顾客真的不介意吗?

南京的郑女士在前年年中促销时,以优惠价购买了某品牌智能电视。她吐槽开机广告耍无赖,却也觉得不必较真儿,“广告播着,可以做其他手边事,不看屏幕就行”。对她来说,价格便宜更重要。

也有消费者积怨已久。一则关于“如何评价小米等智能电视在开机和关机画面植入广告”的提问,在知乎上收到524个回答。题主身为小米死忠粉,却在开机广告一事上表示无法妥协。他愤然写道:“用钱投票,这次我被你坑了,我就绝不会让你坑我第二次。”与小米电视的知乎官方号沟通后,对方取消了其中一项“关机广告”,算是获得不完全的维权胜利。

更有网友决定“自救”,为消除智能电视机开机广告各显神通,网上一度出现各式清理开机广告的经验分享贴。

看来,顾客显然是有意见的,只是此前厂商听不到或者假装没听到。此次因为西安王先生向媒体投诉,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才成为舆论焦点。

中国青年报·中青在线记者在家电卖场走访发现,创维取消了开机广告;三星智能电视的销售人员则表示,该品牌一直不存在开机广告,强调“这在智能电视界十分难得”。卖场管理人员说:“现在市面上的智能电视,基本开机广告都可以设置为关闭。即便是同一款型号,不同生产批次也可能出现有或无开机广告的情况。这是智能电视产品优化所致,在价格上并无差别。”

一位从事OTT(over-the-top,指将数字内容传到电视或类似设备上的服务——记者注)广告业务的业内人士介绍,智能电视开机广告从整体上来说,还是由设备生产方把控的。

智能电视的开机、关机广告等系统硬件层面的广告,多数是生产厂家决定的;内容层面的广告,如电视剧前的贴片广告、场景互动、角标等,则可能是内容提供方,比如腾讯视频、爱奇艺、优酷等视频内容提供商决定的。除开机广告,绝大部分的广告,通过付费会员的方式可以去除。

在他看来,智能电视降价,原因之一是因为有广告、增值等业务做补充。至于如何保持用户体验和厂商权益的动态平衡,暂时也没有严格可遵循的规范。

其实,这并非不可理解。换言之,如果告知“某个价格对应有某种广告”,消费者未尝不能接受。但显然,消费者没有被告知。电视作为客厅文化的中心,却无法被自己掌握、甚至无法关掉一个广告,这是消费者反感开机广告的焦点所在。

何况,这也是违法的。

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潘利勇律师表示,开机广告如果没有设置关闭或跳过的选项,是违反广告法规定的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第44条,利用互联网发布、发送广告,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;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,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,确保一键关闭。

在小米电视的京东商城页面上,“该电视含开机等形式的广告”等提示被标注在产品的详情介绍中。但也有不少品牌的广告提示,即便刻意寻找也很难被发现。如在海信一款电视的详情介绍里,“本机含开机广告”7个字,被置于产品参数的备注中段,较难发现;乐视某款电视的详情介绍中,“此电视产品含开关机广告”被压缩在产品大图下方,较为隐蔽。

潘利勇表示,这种不明确告知有开机广告的行为,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。生产厂商和销售商利用这种在隐蔽处标示的方法,意图蒙混过关,仍然难逃侵权的嫌疑。开机广告并不是智能电视必不可少的配件或软件内容,生产商、销售商应该把是否接受并继续购买的选择权,还给消费者。

消费者要的,可能只是一个选择权。

潘利勇提醒,如今网上流传的通过黑客软件去除广告的方法并不可取,“黑客软件通过避开或突破对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方式,对其后台数据或操作权限进行修改。这本身已经涉嫌非法侵入控制或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,得不偿失”。潘利勇建议,消费者可利用法律武器理性维权,还可以向工商部门、消费者协会投诉反映。

潘利勇希望工商部门、消协依法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,不要让消费者投诉无门。“也许将来乐动平台app会看到越来越多由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提起的公益诉讼。因为在目前的业态下,通过单个诉讼彻底解决的可能性几乎没有”。

“现在有规模的互联网公司,智能电视生产商,都自己组建或加入了产业联盟类似的组织。本来是为了共同抵御寒冷,切不可形成垄断并利用垄断地位,排挤其他没有开机广告的企业,否则透支的是消费者的信任,最终伤害的是自己的商誉。”(来源:中国青年报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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